杭开大科技处转发浙开大《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9浏览次数:0


二级学院(部门及杭开大所属市县开放大学

根据浙江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开大科研函〔202615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要求,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6年教育厅一般或专项科研项目: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2)正在主持省教育厅一般课题、专项课题或重点项目没有结题的,或同时主持在研2个其它市厅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正在申报各类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的申报人,截止825日尚未出立项公示或立项结果的,不得同名或相同内容申报教育厅一般课题。

4)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5)拟申报202679日杭科院科技处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项目的,不得同时申报本通知项目【浙江开放大学转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县级办学单位不适用)。(此项仅限杭开大申报人)

2.立项要求:重点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及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注重支持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校内组织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课题级别为市厅级课题,杭州开放大学组织所属市县开放大学申报(不含省直属办学单位),杭州限额 6 项,其中县级办学单位至少报送 2 项。

杭州开放大学本校老师课题立项后,校内资助1万元;县级办学单位老师课题立项后,资助经费由县级办学单位按内部管理文件执行

2.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或专项项目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

3.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

4.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www.ky.zjedu.gov.cn内容应严格保持一致。

本次校内申报需以杭州开放大学名义进行(县级办学单位以县市开放学院或大学名义进行),新用户完成注册后,请联系浙开大科研处开通申报权限

浙开大联系人:黄加敏,电话:0571-88822392;电子邮箱:yyky@zjtvu.edu.cn

5.杭州开放大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825日(周二),校内各部门及下属开大系统科研联系人汇总材料后,需向杭开大科技处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电子稿1份,附件1

2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1份,附件2

3825日前将相关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149954935@qq.com汇总表盖章扫描件报送科技处。汇总表盖章纸质稿由校内各部门及所属开放大学保存备查

4)请按申报节点按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5) 浙开大科研处将对各单位立项未完成情况作为今后相关课题立项指标的分

配依据。

三、杭开大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王师     联系电话:2828720318167186667     地点:综合楼1419


杭州开放大学科技处

2026718


附件1: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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