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暨有效课堂专题教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决定于4月26日至5月10日(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包括本学期开课情况(含公共选修课)、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情况、教学计划和任务执行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情况等。
(二)常规教学情况
1.教师课堂教学(含实训课):包括教师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课程思政”开展、互联网+教学改革、信息技术改造课堂、课堂教学状况(教学准备、教学秩序管理、授课计划执行)以及是否使用近三年出版高职教材情况等。
2.教师教学资源建设:包括课程标准、教案(讲稿)、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手册、学生作业批改及辅导情况记录等。
3.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包括到课率、抬头率、师生互动、早晚自习情况、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
(三)有效课堂开展情况
根据有效课堂评分标准(见附件1),二级学院(部)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进行部分自查,组织教师及督导进行听课并评分。
二、检查形式
(一)组织听课活动
1.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各教学团队(教研室)及督导开展听、查课,根据有效课堂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2.各二级学院(部)在听课期间应组织学生进行随堂评价(可采用问卷星等在线问卷调查方式,问卷模板见附件2,可导入),收集整理评价数据。
3.教务处在5月10日后组织全校教师观摩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优质示范课堂公开课,每位教师参加观摩优质示范课堂不少于1次。
(二)课堂教学检查
1.通过组织课堂教学巡查、教学视频抽查等形式,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学习情况等。
2.学校将在期中检查期间,不定期开展教学秩序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部)应组织对每个教学团队(教研室)不少于2名专兼教师进行听课及有效课堂评价活动,每门课应不少于3名教师及3名督导参与评价。
2.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包含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在5月10日前完成有效课堂自查,根据督导、同行及学生评价情况,推荐2门有效课堂示范课程,填写公开课(有效课堂示范课)开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5月1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集中发布公开课信息并组织观摩。
2.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常规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尽量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并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各二级学院(部)完成检查后,要求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各项数据统计,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4.各二级学院(部)总结有效课堂的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5.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12日前将各总结及材料(附件4、5)的书面稿(盖章)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方晓伟, 电话:28287037,邮箱:jwk@mail.hzpt.edu.cn
附件:1.有效课堂评分标准
2.问卷模板(学生用)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开课(有效课堂示范课)开设情况汇总表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
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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