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浙社教〔2025〕4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案例遴选推介工作(具体见通知)。
一、参加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遴选的老师,请填写《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推介表》(附件2)交部门审核,部门填写《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4月22日之前交继教处。继教处汇总各县(市、区)社区学院报送的案例,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择优推荐5篇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二、参加“老少共学”实验基地申报的老师,请填写《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推介表》(附件2)交部门审核,部门填写《“老少共学”实验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4月22日之前交继教处。 “老少共学”实验基地实行单独申报 。
联系人:王玉青 电话:18167186216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5.4.14
附件2-40.docx
浙社教〔2025〕4号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