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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体育入口(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创建“浙江省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综治办、浙江省平安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教宣〔2009106号)文件精神,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有序的育人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学校师生为主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学校内涵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巩固现有创建成效,建成有效的“平安校园”管理防范机制,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和育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创建“平安校园”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傅勤  谢列卫

常务副组长:张小红

副组长:何树贵、王树霞、徐红

 员:袁俊、陈泉淼、罗明誉、汪灿祥、马永良、赵悦林、陈志凌、韩张尧、任红民、何涛、李微、沈先荣、杨悦梅、罗晓晔、刘淑婷、蒋龙成、朱宝宏、郑今人、蔡樟清、张敏、方卫华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袁俊 陈志凌 

副主任:韩张尧、汪灿祥、李微、马永良

成员:陈韵雯、郑龙、俞海达、陈莉、孙海、张俊、程扬、徐惠芳、夏村、洪新军、王宇虹、安婷婷

各部门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三、创建平安校园的基本任务

(一)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各部门要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作为保证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平时的工作中,特别是敏感特殊时期,要及时掌握师生动态和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排除一切不利因素,防范于未然。各部门要及时注意各种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分子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预案,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

(三)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要根据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各校区的治安防范管理,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安全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影响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要按照“平安校园”的创建标准加强“校园110”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巡逻守卫,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增强师生的安全感。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出租房屋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和防范,减少安全和治安隐患。

(四)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义务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万无一失。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

(五)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教育师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关于交通安全的一系列规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处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校内交通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治理整顿校内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章和不文明现象。

(六)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开展校园网有害信息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校园网络信息的安全和畅通,同时对师生进行网络道德和网络法规教育,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各种有害信息侵蚀的能力。

(七)加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在活动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校园安全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创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加强对师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政治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

(一)全员参与,合力共建。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完善安全工作措施,明确职责。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创建平安校园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整改,坚持一级抓一级,保证米兰milan(中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3月份)宣传动员阶段

(二)(4月—11月)组织实施阶段

(三) (12月)总结考评阶段

 

供稿: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3-06-26浏览次数: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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