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176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1〕6号)的文件精神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活动主题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活动安排
1.线上宣传
本次活动采取网上宣传的方式,科技处负责知识产权政策内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等宣传材料编辑,各学院部结合本部门科研工作,如有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转化应用等突出成效和典型事例等宣传资料也可提供给科技处。
2.学术沙龙
科技处邀请有成功申报专利和成果转化经验的教师,于4月23日(本周五)下午1点半在综合楼3109会议室举办《专利申报及成果应用》学术沙龙活动,请各学院把参加人员名单于4月22日中午11点前报科技处(智能制造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5名,其他学院1-2名)。
3.组织相关活动
各二级学院结合教师业务学习,可通过举行沙龙、企业交流、讲座、培训、咨询等活动形式,自行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
联系人:肖芳、王师
联系电话:0571―28287258、28287203。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210420085724117.doc
 
 
 
科技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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