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各高职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 班主任考核依据《milan体育入口班主任工作条例》(杭科职院办201410号);
2. 辅导员考核依据《milan体育入口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杭科职院党办201413号),其中实习辅导员考核依据《milan体育入口实习辅导员实习期满考核办法(试行)》(杭科职院办2015〕10号)。
二、具体安排:
1. 各高职二级学院成立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学院领导及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等教师代表组成。
2. 班主任考核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1)班主任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自行制定的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原则上按“自我评价(满分)x20%+学生评价(满分)x40%+考核小组评价(满分)x40%”进行评分。
(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于6月14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3. 辅导员考核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1)辅导员要根据《milan体育入口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填写自评得分;如实填写《milan体育入口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做好学年工作总结;在6月10日前将考核表交所在学院学工办。
(2)二级学院考核小组要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根据《milan体育入口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在辅导员自评基础上,从辅导员的基本工作、专项工作、创新工作和学生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逐项评分,全面考核。
(3)“学生满意度”,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代表对带班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
(4)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数的20%,于6月14日前将考核表送交学生处。
4. 实习辅导员考核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1)被考核人撰写个人工作总结。
(2)所在二级学院(或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根据《milan体育入口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针对辅导员的基本工作和专项工作等进行考核,满分60分。
(3)由学校考核办组织测评。校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师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对实习辅导员的岗位相适度和现实表现进行测评,满分40分。
(4)如有加分申请,由实习辅导员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考核组走访考核对象所在学院(部门),对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辅导员、教师等进行访谈,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作进一步的了解。
(6)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三、其他要求:
1. 各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考核过程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评价,注意考核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 班主任、辅导员的考核结果晋升职务、职称和参加学校的评奖、评优、评先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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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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