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an体育入口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针对有正式学籍的高职学生制定本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党纪团纪、校纪校规,受处分期间。
(2)体育成绩未达到70分、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出勤率未达到95%。
(3)平时作业完成量低于80%者。
(4)考试、考查(包括自开课)有一门课成绩不及格者。
(5)学生在留级、降级期间。
二、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该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前10%。
(2)学年课程总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
2、二等奖学金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该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前20%。
(2)学年课程总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
3、三等奖学金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该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前35%。
(2)学年课程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4、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定各等级学生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学年课程总平均成绩、单科成绩)可适当放宽(加5分为限),在上报时将相关材料交学生处审核:
(1)英语等级考试达到三级以上者;
(2)本学年担任系、部、院级团总支、学生会以上的学生干部;
(3)本学年在科研创新、文体竞赛等荣获市级系统以上奖项者;
(4)对学院、系、部建设发展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并要有典型事迹。)
三、奖学金类别比例、金额及标准:
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1000元;
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600元;
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300元。
四、评奖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2、评奖工作在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各系、部负责具体评定的工作,学生处负责汇总、审核。
3、评定奖学金时,各系、部根据每个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milan体育入口奖学金审批登记表》,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20天内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报学院批准。
五、奖励办法:
1、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金。
2、将《milan体育入口奖学金审批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学工部负责解释。
注:其他类型学生可酌情参照此实施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