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督察实施方案
督察目的:调动大家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促进学生文明素质的提高。
督察内容:
1、教室:带早餐、穿拖鞋、背心进教室;迟到;教学楼抽烟;课间出教室接打电话;晚自修纪律;教室卫生情况、课桌文化。
2、寝室:寝室卫生;晚归;熄灯后影响他人休息;赌博现象;使用电器。
3、食堂:维持排队打饭秩序;饭后将餐盘放至指定地方。
4、其他:校园公共场合乱扔垃圾、抽烟、酗酒、赤膊
督察安排:
1、教室和寝室以系、部、院自查为主,学校每两周组织一次抽查;
2、食堂和公共场合,以学校检查为主;
3、学校检查人员由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后勤公司、校爱委会及校学生会组成,学校抽查和检查的结果将在《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工作简报》中进行通报
督察要求:
系、部、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察人员要佩带袖章上岗,注意工作方法,防止与同学发生冲突;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校园文明督察周记录表》每周五下班前交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