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an体育入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1、公共场所严禁寻衅滋事,严禁起哄闹事、斗殴,严禁扰乱公共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2、学生宿舍内不准留宿校外人员。
3、学生在学生宿舍内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寝室无人时要锁好门,房门钥匙不得转借。
4、严禁酗酒,严禁赌博。上课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一切娱乐活动。校园内一律禁止搓麻将。
5、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业,兜售物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
6、校园内及公共场所,男女之间应举止文明。
7、严禁在校内观看、出售、传播淫秽物品及违禁出版物。
8、举办各类学生文体活动,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手续,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并向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举办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9、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讲座、报告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提前3天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集会、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10、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11、各院、系、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须按学校规定,在学生来校三日前向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以及校内临时出入证。
12、不得任意撕毁、覆盖、涂抹正在发生效力的学校及各单位的布告、通告等。
13、不得在校内建筑物、树木或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广告、布告和标语。不得在建筑物墙体上任意刻划涂抹。
14、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1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