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经学院研究,对王春阳等170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正式办理退学手续,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571-28288022,方老师。
附件:
拟退学名单.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经学院研究,对王春阳等170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正式办理退学手续,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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