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领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校属企业:

为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经研究,现将疫情防控物资的领用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的领用,按照学校《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提前报公共事务管理处办公室审批(见附件一)(联系人毛老师),审批后到校卫生所领用。

2.各部门要根据值班、上班人数及天数等情况严格控制防控物资品种数量领用;

(1)口罩领取:每个在校内上班的教职工1只/人;有下列情况(教师上课一天,晚上值班人员,卫生、保卫、食堂、清洁等人员)增加1只,其他特殊情况另定。

每个部门根据上班工作人员情况,可预领半个月的数量,要做好台账,登记部门内部每个教职工领取数量,以备后查。

(2)各部门使用的消毒液由科新统一配置,提供在定点位置。

(3)其它防控物资视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申报领用。

3.要严格落实防控物资管理使用规定,规范使用消毒液(常用消毒液使用说明见附件二)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见附件三),随时做好上级部门对米兰milan(中国)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情况检查准备。

                                  公共事务管理处、人事处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防疫物资领用审批表.docx

附件2:常用消毒液配比.docx

附件3:部门内部领用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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