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3万元以下零星自行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需求部门自行采购活动,树立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的理念,帮助采购需求部门合理使用自行采购权限,保护使用部门权益,打造风清气正的自行采购工作环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milan体育入口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采购管理办公室牵头对校内各采购需求部门自行实施的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3万元以下零星采购活动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及抽查范围

    项目类别: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自行采购项目检查要点

1.是否存在有意拆分预算以规避提交学校开展招标采购的情况。

2.是否存在将集采项目作为非集采项目以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况。

3. 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3万元以下的项目,是否规范开展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注意事项:是否提供报价单盖章原件;是否存在超预算的无效报价情况;有效报价是否满足三家及以上;询价记录表是否填写规范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在3万元及以下。

竞争性谈判采购事项:是否提供报价单盖章原件;是否提供二次报价原件;是否存在超预算的无效报价情况;有效报价是否满足三家及以上;询价记录表是否填写规范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在3万元及以下。

单一来源采购注意事项:是否存在不当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参与论证人员是否至少有3人及以上;专家论证小组成员中是否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 论证人员与采购人员有无重合;是否提供报价单原件;结果报告单是否填写规范、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在3万元及以下。

4.是否存在先采购后补采购程序的情况。

 5. 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均须在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当日),公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6.金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如签订合同,合同要素是否齐全。

7.采购合同和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8.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支付资金所需材料是否完备。

 9.采购项目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并按规定存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采购公告网页打印件、供应商报价文件、采购结果文件、结果公告网页打印件、合同、验收单。

三、工作步骤

     1. 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前),请各采购需求部门对照《milan体育入口采购管理办法》及检查要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并填写《采购需求部门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3万元以下零星自行采购检查情况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采购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102627356@qq.com。逾期未报送的单位以及漏报、瞒报自行采购项目的单位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并予以通报。

    2.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购管理部门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抽查。

    3.整改阶段(2021年11月中下旬):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采购需求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并督促采购需求部门进行整改。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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