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高职(高技能)期末考试的安排通知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的通知》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院本学期高职(及高技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1.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罗晓晔
副组长: 蒋水秀 陈建松
组 员: 王振利 申屠立平 李 沐 庄敏 潘厚勇 散晓燕 张学良
冯雪丽
考试领导小组职责:管理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章制度组织考试,严肃考试纪律,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2.学习考试文件:各位老师应认真学习《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场规则》、《监考守则》(详见附件1、2、3)等考试文件,避免在考试工作中出现差错。
3. 学生考试动员:学生科和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考试动员,明确考试安排,宣讲考试目的和要求,教育学生认真复习。组织学生学习《考生守则》、《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4、5),了解考试规定,严肃考试纪律,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并且通知考生必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
4. 有关要求: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指导学生按大纲要求复习,掌握大纲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及单独考核课程:第19周(
2.考试课:第20周(
3.实训课:由各实训课程责任教师负责组织,建议随堂进行,第16--19周完成。
三、考试命题
1.专业课:高职及高技能课程由各专业团队组织命题。
2.公共课:高职课程由公共教学部负责命题,高技能课程由各专业团队组织命题。
3.试卷模板载:试卷模板从教务处或机电学院共享群网页下载。
4.报送时间:高职各课程命题教师在
4. 命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2)各有关规定。在命题过程以及试卷样卷的上报过程中,请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四、监考工作
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教务处和学院公布的监考安排,参加本院组织的考试(查)课程以及相关公共课程的监考工作。
五、 阅卷工作
考试(查)结束后,各课程教师需及时完成阅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同一课程有2人(含)以上任教的,应集中流水阅卷。
2.阅卷工作统一在S2528、S2530房间进行。如果当天未能阅完,试卷交回教学实训办统一保管。
六、成绩报送
1.各位教师在
2.上报成绩后,教师必须完成各课程试卷分析报告,并打印成绩分析表与期末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在
七、关于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末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2. 《试场规则》
3. 《监考守则》
4. 《考生守则》
5. 《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