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米兰milan(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为抓手,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改进作风,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监察,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校园廉洁,为米兰milan(中国)在新的起点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1. 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认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确保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
2、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贴近师生、服务师生、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和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提高师生的满意度;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换届为契机,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继续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确保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学校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和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抓好对各部门(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学校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与岗位履职情况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一票否决制”。
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制度。要按照省教育工委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制度,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做好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每半年一次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分析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制度落实。
三、加强廉政主题教育,着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落实谈心提醒教育预防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戒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以全体科处级干部和重职重岗人员为重点,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交流会、观看廉政电教片、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培训、邀请专家作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
2. 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以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品德品行为重点,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对教师的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在时事政治课程中设置廉政教育模块,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活动中加大廉政文化活动比重;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国及省市的廉政文化主题比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努力打造廉洁校园。
3. 加强廉政党课教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学校党政“一把手”坚持每年在全校廉政专题会上讲1-2次廉政党课;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要到学校业余党校培训班讲廉政党课,并不断提高廉政党课的质量。
四、强化制度保障和制约监督,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 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上级纪委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调研并制定学校2014-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分工落实,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
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抓好《浙江省教育系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进学校“阳光工程”建设,着力在招生“阳光工程”,科研经费“阳光管理”,各类项目、职称“阳光评审”,各类物资(设备)“阳光采购”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 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正确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切实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 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意见,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作用。
2. 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加强审计为基本手段,对校内基建修缮工程、专项经费、公务经费、重岗重职的中层干部开展内部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学校预算、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对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要强化落实,提高内审工作的实效。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拓展视野,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行职责能力。
附件: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要点及责任分工
| 序号 | 落实要点 | 责任部门 |
| 1 | 制定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2 | 召开好2014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3 | 召开好每半年一次的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并书面报告省、市教育工委。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4 | 开展科处级干部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5 | 做好2014-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和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6 | 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7 |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8 | 做好信访举报查处工作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9 |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10 | 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宣传部、各党总支 |
| 11 |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改进会风文风,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落实领导联系群众有关制度 | 党办、校办、计财处 |
| 12 | 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 组织部、党办、校办 |
| 13 | 健全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 党办、校办 |
| 14 | 做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 | 党办、校办 |
| 15 | 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 组织部 |
| 16 | 开展廉政党课教育 | 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17 | 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 | 招生就业处 开放教育学院 |
| 18 | 推进科研经费“阳光管理” | 科技处 计财处 |
| 19 | 推进各类项目、职称“阳光评审” | 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
| 20 | 推进各类物资(设备)“阳光采购” | 公共事务管理处 |
| 21 | 开展青年学生的廉政修身教育 | 公共教学部 |
| 22 | 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 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
| 23 | 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各类管理制度 | 各职能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