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各党总支、各部门:

近期,中央纪委连续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中央从具体问题抓起、循序渐进抓作风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营造清新、简约、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各党总支、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学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通知》精神,使每位教职工明确具体要求和各项规定,增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各总支、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大家过一个节俭祥和的节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尤其是要切实执行以下纪律要求:

1. 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2. 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3. 一律不得以工会活动、团拜会、庆祝会等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 一律不得在高档酒店接待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

5. 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赠送、发放土特产品(包括各种提货券);

6. 一律不得用公款(包括各类科研经费、创收收入等)安排吃喝;

7. 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8. 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或参加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

9. 一律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

10.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室将跟踪督查,通过监督电话、邮箱、群众信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milan体育入口(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纪委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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