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4

 

关于开展2011年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我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我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打造“廉洁校园”,根据中共杭州市纪委、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市纪发[201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4月份起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2011年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4月至12月。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全体中层干部及重职重岗人员。

三、活动载体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党委中心组将于4月底举行廉政专题(扩大)学习会,各党总支(党支部)在2011年底前至少要举行一次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今年底前书面报告学校纪委。加强反腐倡廉专题培训,各级党校要在相关培训班中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程,课时量不低于总课时的10%

2、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校2011年将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廉政专题讲座

主要内容:待定

    间:待定

活动方式:纳入学校新一届干部培训计划

参加对象:全体中层干部

2)参观一次法纪教育基地(或旁听法庭庭审)

主要内容:待定

    间:待定

活动方式:统一组织参观

参加对象:全体中层干部

3)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电教片

主要内容:根据近年来发生的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拍摄制作的廉政电教片

    间:待定

活动方式:统一组织观看

参加对象:全体党员、干部

4)读一本廉政教育读物

主要内容:《milan体育入口2011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惩贪警示录——五十六名贪官腐败人生的警示》

    间:全年

活动方式:个人自学

参加对象:全体中层干部

3、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源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通过开展岗位任职教育、履职教育和日常教育等途径,深化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风险,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四、有关要求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举措,也是全面打造“廉洁校园”,促进干部勤政廉政的现实要求。各党总支部要在学校组织的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精心安排,开展具有特色、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作,积极参加廉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并把参加教育活动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市纪委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室将对各位中层干部参加今年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考核(登记表附后),考核结果将计入干部个人档案。

 

附件:milan体育入口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登记表(2011年)

 

 

 

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十日

 

 

 

 

 

 

 

 

附件:

milan体育入口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登记表(2011年)

姓名:          部门:               职务:

序号

教育内容

实际完成情况

1

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会(不少于1次)

 

2

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

 

3

参加廉政党课教育(不少于1次)

 

4

参观一次法纪教育基地(或旁听法庭庭审)

 

5

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电教片

 

6

读一本廉政教育读物

 

7

参加一次廉政专题讲座

 

8

参加其他廉政教育或廉政文化活动等情况

 

说明:本登记表每人一份,由党员干部个人登记。年底前统一上交至监察审计室(综合楼1415办公室,联系电话:28287064)。逾期不交者,将视作缺席该年度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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