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
根据2008年初学校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8-2010)》考核要求,学校将对各中层部门(单位)近三年来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自查。请各中层部门(单位)对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8-2010)》中明确的责任要求,对本部门(单位)近三年来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并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定期研究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不断完善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材料(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印章)于2010年12月24日前送交至监察审计室(E-mail:jcs@mail.hzou.edu.cn.联系电话:28287064,联系人:张金凤)。
二、学校组织抽查。学校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自查情况,并结合近三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总结任职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也是履行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请各中层部门(单位)现任干部要切实重视并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自我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总结材料。对各部门(单位)近三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将计入各位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