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各学院(部)、各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米兰milan(中国)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类型

2026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类型包括: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 “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 “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

其中,联合基金项目涵盖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白马湖实验室及杭州、金华等多地市政府设立的联合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资质:需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及《通知》要求。

研究领域聚焦: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的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需求与成果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需对照申请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资助方向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取得 2024 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

资历要求: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 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资助。

青年人才培育: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 40 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覆盖项目实施期。

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由依托单位择优遴选后限额推荐,米兰milan(中国)管理员将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查询本校申请限额数(米兰milan(中国)限额1名)。联合基金不限额。

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 2026 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研伦理与保密:项目实施涉及人体被试、人类遗传资源等的,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申请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涉密材料须脱密后提交。

科研诚信: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诚信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第三方审查,申请书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网络申请: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申请,申请须知可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389550767920119808。

校内审核:学校将对项目申请进行择优审核,请申请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网上申请从 2025年7月15日开始,上交学校截止时间为 2025 年7月30日下午 6:00,请各位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截止前完成申请及提交工作。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部门审核,部门科研联系人汇总,并填写部门汇总表(见附件4)1式1份,由部门负责人和总支(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电子版打包发邮箱:657099869@qq.com。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科研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中的项目指南,积极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学校科技处或相关部门联系。

 

联系人:施美蓉  电话:28287668  地点:综合楼1421室

 

 

附件1.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附件2.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4.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部门)

附件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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