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下发。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经科技处审核,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申请评审书》,于3月18日前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21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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