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强化科研意识,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努力从事科学研究,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milan体育入口科研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提升教师教育创新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方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聘任的在编人员。考核期限三年为一轮。退休前五年不列入考核范围。学校柔性引入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科研工作量计分,作为聘任的依据。
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独立计算,不得以教学工作量抵冲。
第四条 年基本科研工作量分值
专业技术职称级别 | 聘任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 聘任高校实验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 聘任教师、实验、研究系列的管理人员 | 聘任其它系列的管理人员 |
正高级 | 120分 | 72分 | 60分 | 48分 |
副高级 | 80分 | 48分 | 40分 | 32分 |
中 级 | 40分 | 24分 | 20分 | 16分 |
初 级 | 20分 | 12分 | 10分 | 8分 |
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一)著作及论文
类 别 | 种 类 | 科研工作量分值 | |
著作 | 一级出版社 | 30分/万字 | |
其它出版社 | 25分/万字 | ||
教材、译著、工具书等 | 一级出版社 | 15分/万字 | |
其它出版社 | 13分/万字 | ||
音像教材 | 参照横向科研项目 | 研究经费10分/千元 | |
论文 | 国 际 | SCI、SSCI、AHCI收录 | 600分/篇 |
EI期刊收录 | 400分/篇 | ||
EI会议收录、CPCI收录 | 200分/篇 | ||
国际一般学术刊物 | 150分/篇 | ||
国 内 | 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人民日报》、《文汇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人民大学资料中心”、《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 600分/篇 | |
国内核心期刊浙大版 | 300分/篇 | ||
其它国内核心期刊 | 200分/篇 | ||
国内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 100分/篇 | ||
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增刊 | 30分/篇 | ||
具准印号内刊、非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现代远程教育研究与信息》 | 10分/篇 | ||
(二)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精品课程2000分。
2、省部级科研项目、精品课程600分。
3、厅局级科研项目:
(1)浙江省教育厅: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400分;
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250分。
(2)浙江省社科联:重点课题400分;年度课题、基地课题、各类专项课题250分,省科协课题250分。
(3)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课题400分;一般课题(含共建、自筹课题)、基地课题、各类专项课题250分。
(4)杭州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计划立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软科学项目400分;科技情报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250分。
(5)市级精品课程400分。
4、中央电大项目:重点课题300分;一般课题(含自筹经费课题)200分。
5、省电大、省学会项目:重大招标课题200分;重点课题150分;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50分;年度课题120分。
6、杭州市社科联课题、市科协课题150分。
7、杭州市教育局:思政科研课题、重点课题120分;一般课题(含立项不资助)90分。
8、市学会项目90分。
9、校级项目:重大项目150分;重点项目、校级精品课程120分;一般项目90分。
10、二级分院(部门)项目50分。
11、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10分/千元,硬件经费以15%计算。
12、立项未结题的项目,立项当年按项目总分的30%结算科研工作量。通过中期检查未结题项目,按项目总分的60%结算科研工作量。
(三)获奖项目
获奖项目 | 科研工作量分值 |
国家级一等奖 | 1500分 |
国家级二等奖 | 1200分 |
国家级三等奖 | 1000分 |
国家级四等奖、省级一等奖 | 800分 |
省级二等奖、市政府一等奖 | 500分 |
省级三等奖、市政府二等奖、中央电大一等奖 | 400分 |
市政府三等奖、中央电大二等奖、省电大、省学会、市社科联一等奖 | 200分 |
中央电大三等奖、省电大、省学会、市社科联、二等奖、其它市学会一等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 150分 |
省电大、省学会、市社科联三等奖、其它市学会二等奖、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 100分 |
其它市学会三等奖、校教学成果三等奖 | 50分 |
(四)专利、软件
1、授权发明专利1000分;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00分;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0分;
4、经软件中心登记的软件100分。
注1:合作著作(论文)、课题、项目、获奖成果研究人员在项目得分中参考比例
人员 | 1 | 2 | 3 | 4 | 5 | 6 | |||||||||||||||
排序 | 1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1 | 2 | 3 | 4 | 5 | 6 |
比例 | 100 | 70 | 30 | 60 | 25 | 15 | 50 | 25 | 15 | 10 | 50 | 20 | 15 | 10 | 5 | 50 | 15 | 15 | 10 | 5 | 5 |
注2、课题立项、合作项目签订须经科技处认定,未经通报科技处立项的课题及签订的合作项目不得计算科研工作量分值。
注3、列入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的著作(论文)、课题、项目以公开发表、结题、获奖证明并在科技处登记认可为准。
注4、著作(含译)的主编、副主编在其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计算科研工作量分值基础上,主编加20分、副主编加10分;参编人员按实际承担部分计算科研工作量分值。
注5、科研成果必须署教师真实姓名,milan体育入口(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校名。
(五)作品或演出
1、作品发表
类别 | 科研工作量 |
个人作品集 | 200分 |
国际专业刊物 | 80分/件 |
国内专业刊物 | 30分/件 |
国内外普通刊物 | 20分/件 |
2、参赛
类别 | 获奖等级 | 科研工作量分值 |
国家部、专业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大赛 | 一等奖 | 300分 |
二等奖 | 250分 | |
三等奖 | 150分 | |
四等奖、优秀奖 | 90分 | |
省厅、专业学会或 协会主办的大赛 | 一等奖 | 150分 |
二等奖 | 90分 | |
三等奖 | 50分 | |
四等奖、优秀奖 | 30分 | |
市局、专业学会或 协会主办的大赛 | 一等奖 | 80分 |
二等奖 | 5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四等奖、优秀奖 | 20分 |
3、展览与演出
类别 | 种类 | 科研工作量分值 |
国家部、专业协会 主办 | 参展或参演 | 60分/件、曲 |
国家部、专业协会 协办 | 个人展或专场演出 | 500分 |
省厅、专业学会或 协会主办 | 参展或参演 | 30分/件、曲 |
省厅、专业学会或 协会协办 | 个人展或专场演出 | 300分 |
市局、专业学会或 协会主办 | 参展或参演 | 15分/件、曲 |
市局、专业学会或 协会协办 | 个人展或专场演出 | 200分 |
院校主办、协办 | 个人展或专场演出 | 30分 |
(六)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学生获奖项目 | 指导老师科研工作量分值 |
国家级一等奖 | 200分 |
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央电大一等奖 | 160分 |
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中央电大二等奖、省电大一等奖、市级一等奖 市级一等奖 | 100分 |
国家级优胜奖、省级三等奖、中央电大三等奖、省电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 市级二等奖 | 80分 |
省级优胜奖、中央电大优胜奖、省电大三等奖、市级三等奖 | 60分 |
省电大优胜奖、市级优胜奖 | 40分 |
注: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仅限于指导学生科研项目获奖,如挑战杯,其他非科研性质的获奖成果,如学生技能大赛等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七)指导学生科研项目
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如新苗计划,指导老师150分/项。
第六条 未完成科研工作量考核分值者,由学校统一按每差1分20元扣减。
第七条 科研工作量是专业技术人员评优、岗位竞聘、职务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经核定后未完成科研工作量总分值者,评定为科研工作不合格。被评定为科研工作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其当年被评为校优秀的资格,推迟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1年。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milan体育入口科研工作量考核个人分值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表由各院、部汇总初审后报科技处审核确认,人事处备案。
第九条 由于文、经、理、工、艺等的科研工作情况不同,各院、部根据学校的总要求,可以提出本院、部的实施和考核细则,并报科技处确认和备案。
第三章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科技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