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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征集

一、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工作组将于4月6日开始征集提案,至大会召开前一周的4月28日下午4:00止。
二、提案内容范围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提案内容应围绕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结合米兰milan(中国)实际,建议各位代表围绕以下议题提交提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达到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目标砥砺奋进,为编制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出谋划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以扎实优异的工作业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关于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专业内涵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加强科技研发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产教深度融合,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加强学校行知文化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必须是由1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3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四)各位分工会主席和直属工会组长要把好提案质量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要具一定的代表性。提案表填写完毕(代表团审核意见暂不填写),一式三份(可复印)交校工会办公室。经审查立案后的提案,交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材料。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交提案表的同时,请将提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教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校工会)的电子信箱:gh@mail.hzpt.edu.cn
 


供稿: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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